財產綜合險是一種為企業或個人提供廣泛財產風險保障的保險產品,通常覆蓋因自然災害、意外事故等導致的財產損失。以下是其主要內容的詳細介紹:
一、保障范圍
1. 標的物范圍
- 固定資產:建筑物、廠房、機器設備、辦公設施等。
- 流動資產:原材料、庫存商品、半成品等。
- 其他財產:部分保險可擴展至裝修、倉儲貨物等(需特別約定)。
2. 承保風險
- 自然災害:火災、爆炸、雷電、臺風、洪水、地震(部分需附加條款)、冰雹等。
- 意外事故:管道破裂、飛行物體墜落、盜竊(部分需附加)、第三方惡意破壞等。
- 施救費用:為減少損失產生的必要搶救費用(如滅火、轉移物資等)。
二、常見附加險(需額外投保)
1. 盜竊險:保障因盜竊或搶劫導致的財產損失。
2. 地震險:擴展地震、海嘯等巨災風險(通常除外或限額承保)。
3. 營業中斷險:因財產損失導致停工的利潤損失及固定費用補償。
4. 公眾責任險:因財產問題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賠償。
三、典型除外責任
1. 絕對除外
- 戰爭、恐怖活動、核輻射等不可抗力。
-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(如未關閥門導致火災)。
2. 相對除外(部分可通過附加險覆蓋)
- 地震、盜竊、設備自然磨損、停電停水等間接損失。
四、賠償方式
- 按實際價值賠償:根據財產折舊后的實際價值計算。
- 比例賠償:若投保金額低于實際價值,按比例賠付(如保額僅為實際價值的80%,則賠償損失的80%)。
- 免賠額:單次損失需超過約定金額(如500元)才賠付,超出部分按條款賠償。
五、適用場景
- 企業:工廠、倉庫、商鋪、辦公樓等。
- 個人:高價值家庭財產(需確認條款是否適用)。
六、注意事項
1. 足額投保:避免因保額不足導致比例賠付。
2. 明確標的:需在合同中列明財產明細及價值(如特殊設備)。
3. 風險防控:部分條款要求投保人履行安全管理義務(如安裝消防設施)。